遊覽車翻覆慘劇 四大疑點引熱議
NOWnews 2017/02/15
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日前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,造成33人死亡慘劇,這起意外引起社會許多討論,同時也讓許多問題浮上檯面。例如大客車駕駛過勞問題,其中「待命」時間是否屬於工作時間便引起爭議;又或者是「七休一」未能落實的問題,使民眾質疑勞動部為資方「開後門」。另外,有關於駕駛、導遊的勞保,甚至與旅行社的間的僱傭關係,也都成為討論焦點。
「待命」不算工作時間?
對於工作時間的爭議,勞動部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,交通部的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》中,雖然有規定司機「駕車」不得超過10小時,連續駕車每4小時需休息30分鐘等規定,但《勞基法》中明定,所謂的工作時間是連備勤、待命都算在內,因此不能只計算連續駕駛的時間。
不過針對該名司機的詳細出勤狀況,謝倩蒨說,由於雇主並未配有出勤紀錄表,仍無從判斷;目前勞動部已介入調查,將比對駕駛的行車紀錄器、駛車憑單及GPS紀錄,來調查是否有連續上班、過勞等問題。
勞動部為資方「開後門」,致七休一政策無法落實?
勞動部說,承載旅客的運輸業僅限於「年節、紀念日、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」,為因應「公眾之生活便利」,才可以連續工作超過6日,且雇主應於事前徵得勞工同意,並無開後門的情形。
勞動部表示,這3類特殊情形中,承載旅客的運輸業僅限於「年節、紀念日、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」,為因應「公眾之生活便利」,始可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,且雇主應於事前徵得勞工同意。
駕駛、導遊的勞工保險爭議?
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說,駕駛先前已退保勞工保險,且未有再加保紀錄,至於罹難導遊則已領取過勞保老年給付。
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劉傳名說明,若該名駕駛與雇主間為「受僱」性質,雇主便必須依法投保勞保、職災保險;因此勞動部目前正積極了解遊覽車駕駛、導遊與旅行社及遊覽車業者是「僱傭」或是「承攬」關係,才能釐清是否影響職災補償及責任歸屬。
雇主身分撲朔迷離?
友力通運(遊覽車業者)聲稱,名下僅有4台車,由3位司機輪流開,其他100多部的遊覽車都是靠行的;而出事的蝶戀花旅行社約在4、5年前開始靠行,買遊覽車和司機控管都由旅行社處理。
但台北市勞檢處前往蝶戀花旅行社進行勞檢時,旅行社出示契約,表示遊覽車和康姓司機與旅行社並非僱傭關係,車行和旅行社目前呈現各說各話的局面,勞檢處將再深入調查。至於導遊,已確認他和蝶戀花旅行社簽有委任契約,這部分較無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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