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遊可單幹 服務質量如何保證?
鄭文麗
辜明德
專家議事會
文/記者羅磊
本期嘉賓
鄭文麗 廣東旅行社行業協會秘書長
辜明德 廣州地區旅行社行業協會秘書長
記者:2月初,全國旅遊工作會議傳出消息,國家旅遊局將開展改革試點,放開導遊自由執業的限制。當時一石激起千層浪,引起不少旅行社熱烈討論。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表示,導遊管理體制改革要從行政化、非流動、封閉式管理向市場化、自由化、法制化管理轉變,放開導遊自由執業,取消「導遊必須經旅行社委派」的政策規定。按照之前規定,導遊未經旅行社委派,私自攬活帶團的,屬於違規行為。實際上,一線的兼職導遊比較自由些,其實也相當於半自由執業,只是團隊是旅行社的,並不是自己招攬的。而如果放開導遊自由執業,這將對旅遊市場造成怎樣的影響?
鄭文麗:從好的方面來說,放開導遊自由執業對人才使用和導遊成長有好處。尤其是在移動互聯網時代,用市場化的手段增加遊客和導遊的雙向選擇,有助於服務質量提升。在國外,導遊都是自由執業,但是背景是從業者及遊客都很成熟,法律配套很完善。眼下,國內旅遊行業都期待導遊自由執業的細則出台。
辜明德:以往的兼職導遊是導遊職業社會化,不是職業化,導遊必須受旅行社委派。現在嘗試導遊自由執業,是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旅行社行業進行改革,用市場化手段促進職業導遊的專業化。只有加強競爭,讓好導遊增加上團率,增加導遊收入,市場就會良性發展。
記者:如果允許合規導遊「單幹」,是否會造成傳統旅行社進一步的人才荒?放開之後,遊客合法權益保障、導遊與遊客之間的糾紛處理也是問題,旅遊主管部門的管理需要如何跟上?
鄭文麗:傳統旅行社將可以更加靈活地選擇導遊,並不會出現人才荒的現象。放開之後,首先要從法律上對《旅遊法》等做出說明,對於從業者和消費者權益的模糊地帶進行解釋,消除各種隱患。同時,旅遊糾紛往往發生在異地,此時更需要加快相關投訴處理機制,例如探索旅遊巡迴法庭等。如今,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以及《旅遊法》對遊客權益的保護條款已經很多,需要對等制定對於導遊等從業者的保護條款。
辜明德:時下傳統旅行社也在不斷變革,推出了越來越多的自由行和半自由行產品,放開導遊「單幹」,只會讓優秀導遊更為稀缺,加速導遊市場化培養進程。導遊行業只有培養出更多明星導遊,專業價值才能進一步體現。
記者:線路開發、目的地資源整合等這些幕後的工作,並不是一個導遊可以單打獨鬥完成的。當導遊自由執業后,團隊服務質量的不確定因素增大,傳統旅行社需要在把控、監督導遊服務水平上更上一檔次,組團社與地接社,領隊與地接導遊都需要做出哪些調整?
辜明德:旅行社更多需要通過服務質量和線路開發能力取勝。旅遊行政部門監管需要更科技化、動態化。而行業協會需要管理服務更加社會化,加強自律。在導遊自由執業之外,在導遊服務費及小費等方面也需要與國際接軌。
詳全文 導遊可單幹 服務質量如何保證?-兩岸新聞-新浪新聞中心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60308/1630948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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