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一名女導遊在帶中國團到花蓮旅遊時,竟遭到遊覽車司機性侵,全案花蓮地院法官一審判司機有期徒刑5年,花蓮高分院駁回司機上訴、維持原判。
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一名女子經由人力派遣公司到旅行社工作,和蘇姓司機帶中國旅行團到花蓮遊玩,晚間司機藉故說要幫女導遊印製用來帶動唱的「家後」歌詞,卻對女導遊性侵。女導遊事後打給人力派遣公司,公司卻說:「事情不要鬧大」,竟要女導遊隔天繼續和司機一同帶團。
報導指出,全案花蓮地院法官一審判蘇姓司機有期徒刑5年,司機不滿判決上訴,花蓮高分院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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