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

陸客脫團須通報「應變通」

政府管太多:陸客脫團須通報「應變通」

 
【李菁豪╱高雄報導】為方便管理來台觀光的跟團大陸遊客,交通部觀光局明文規定,跟團的中國遊客必須團進團出,除台灣旅行社安排的自由活動時間外,不可脫隊自行外出探訪親友或遊憩,若堅持離團活動,台灣導遊必須填寫註明歸團時間的「團員離團申報書」,立即向交通部觀光局通報。
不過,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。一名不願具名的台灣導遊向《蘋果》爆料,為讓跟團陸客享受更多自由行樂趣,通常只要他們提出脫隊要求,多數同業都會睜一隻眼、閉一隻眼,偷偷讓陸客脫隊離團而不立即通報。

曾爆發肢體衝突

部分堅持遵守規定的台灣導遊,告知不能自行離團脫隊,否則須填表通報觀光局,反而會被中國遊客和中國領隊認定是故意刁難,引發口角衝突,上個月高雄就有一名台灣男導遊因此遭到中國女領隊毆打。
爆料者坦言,政府的規定對跟團陸客、台灣導遊來說都很不方便,「其實只要稍微變通一下,改成先讓陸客離團,等超過歸團時間仍未回來再通報觀光局,這樣對大家都方便。」
對於離團活動必須通報的規定,一名大陸遊客也很納悶,「台灣最自豪的就是自由,為什麼我們來觀光旅遊,連自己去一些想去的地方都要向政府通報,這麼不自由?」 

可選自由行方案

大仁科技大學觀光事業系助理教授黃永全認為,政府規定跟團陸客離團須通報,是為了方便管理,想來台從事深度旅遊,或探訪親友的陸客若覺得政府管太多,建議不妨選擇參加自由行方案,就不必受限於團進團出的相關規定。 

【政府回應】

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陳副組長指出,離團通報目的是基於維護旅客安全,若脫隊旅客在外發生事故,觀光局事前已掌握動態,比較有足夠的應變時間提供相關協助;若等到陸客逾期未歸才通報,怕相關單位會錯失妥善處置的最佳時機。 

填妥表格可離團

此外,並非限制陸客須經觀光局核准後才能離團脫隊,只要向隨團導遊人員申報和陳述原因,填妥相關的姓名、聯絡電話、地址、歸團時間等申報書,就可自行外出,再由導遊向觀光局通報即可。不過,若脫隊人數超過全團的3分之1,或離團天數超過旅遊全程的3分之1,觀光局就會駁回申請,不予核准。

※《蘋果》評分:扯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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