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旅遊法》實施後被叫停的低價團又卷土重來。一些旅行社又開始向導遊攤派人頭費,從遊客身上撈錢。不少導遊訴苦:好日子還沒過上兩天,從前的噩夢又開始了。
“人頭費”再現旅遊市場
去年10月1日,《新旅遊法》正式開始實施,按照法律規定,導遊不能強迫或誘導購物,不能加自費項目。同時,法律也對目前導遊無底薪,僅憑提成的現象作出明確規定,要求旅行社將導遊納入編制,按月給予底薪。
有底薪、不用靠帶遊客扎店過提心吊膽的生活,許多導遊以為開始過上了好日子。誰知道,好日子沒過上兩天,導遊們的“噩夢”又開始了。
近日,導遊喬女士向記者反映,她所在的旅行社又開始向導遊攤派人頭費。“從去年10月開始發固定工資了,到今年3月又改了。”喬女士是帶歐洲團的領隊,在導遊中屬于素質較高並且相對穩定的一批。據她介紹,《新旅遊法》實施以前,旅行社賣低價團,就會在行程中安排購物店。如果客人購物,商家會按照比例給導遊提成,如果比“人頭費”多,那麼導遊就賺了,如果還不夠“人頭費”,那麼導遊就會賠錢。這種帶團的方式完全就是賭注,許多導遊並不願意這麼做,但是行業潛規則個人無力反抗。
自去年10月1日以後,《新旅遊法》實施後開始嚴查低價團,這種情況有所收斂。旅行社也不敢在風口浪尖明目張膽地賣團。導遊開始過上有了固定薪水的穩定日子。不過,今年春節後,喬女士又開始被旅行社強迫“買團”了,不然旅行社就不給她遊客資源。
歐洲遊半個月不到1萬
歐洲10國14天,團隊9999元。這個價格是什麼概念?資深旅遊從業者解釋,以歐洲普通級別住宿標準,也要80至100歐元每晚,也就是說,這個價格剛剛夠住宿費。往返機票、餐費,在國外的交通費用都要從所謂的“人頭費”裏出,而羊毛出在羊身上,最終還要靠消費者購物買單。
“這樣的低價團承包給導遊時,導遊要先給旅行社繳納每人60至150歐元不等人頭費。”喬女士透露,如果遊客在境外購物點沒有購物,那麼差價就是導遊自擔。現在,許多了解《新旅遊法》的遊客,對于安排購物也會提出異議,導遊也不敢明目張膽帶遊客扎店,怕引起遊客投訴。但對于已經提前預支的費用根本沒有辦法補回來。在這種兩面遇堵的情況下,一些導遊已經開始想離開這個行業。
“現在正常購物一般都去像老佛爺、各地奧萊這種正規店,當地人也去的,外國遊客免稅價格還更便宜。”喬女士透露,正規商家不會在價格上欺蒙遊客,但一些所謂特色店,其實都會對中國遊客在價格上虛標。歐洲團尚且如此,就更不要說一些東南亞的低價團了。
更讓導遊日子難過的是,一些旅行社還在導遊入職時扣下5萬押金,一旦團隊客人出現投訴導遊的情況,就要從押金中扣除,有時一兩年下來,導遊想離職時一結賬,押金扣沒了,反而還欠旅行社錢。“其實很多客人投訴都是不公平的,比如客人在境外亂穿馬路、隨地吐痰等一些不文明行為,被投訴時,只能自己承擔。”喬女士說,希望遊客對于導遊在境外的一些正當的勸導也要給予理解。
有法可依卻難執行
記者從市面調查了解到,現在低價旅遊團真的又重現市場,不少旅遊團已經是低于成本價售賣。這種局面一方面是由于《新旅遊法》實施後,旅遊團恢復到正常售價,許多只對團費敏感的遊客失去了報團的熱情。另一方面,也是由于今年政策對公款消費的抑制,導致商務團大幅減少,已經包下機票和酒店的旅行社只好低價售賣。並且,看到《新旅遊法》風聲已過去,又開始重新對導遊收取“人頭費”。
“《新旅遊法》雖然有明確規定,但是在中國這個人情社會中執行卻很難。”中國社會科學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告訴記者,整個社會對于團費價格還是十分敏感,對低價團突然一刀切後,很多遊客就不報團了。這致使低價競爭又重回市場,“人頭費”、“賭團”又開始成了常態。雖然《新旅遊法》有法可依,但是在中國的人情和關係社會中執行卻難。“明知道受到不合理待遇,如果投訴或者揭發,將面臨失去工作以及在業內無法立足。”業內人士表示,行業內簽訂正規合同的旅行社非常少,大部分是和導遊簽訂臨時合同,這種流動性很大的行業導致行業競爭激烈,不少人只能選擇接受潛規則。(記者 傅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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