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勝唏噓 一場弊案帶走4條人命
2014-05-17
〔記者李忠憲、翁聿煌/綜合報導〕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,卅八位校長被起訴後就停職,眾人際遇不同,有人趁著被起訴前專案申請退休,保住退休金;有人因為堅不承認被檢方收押,交保後抑鬱而終;也有人認命轉業當導遊或開小吃店,與當年風光不可同日而語。
一直在為涉案校長奔走的新北市前國小校長陳木城痛批,法院判決「不公不道不義」,新北市長朱立倫未依法行政,將涉案校長違法停職在先,「未審先判」、「傷害教育、霸凌校長」。
侯全利交保不到兩天就過世
陳木城說,最令人感慨的是前永和國中校長侯全利與新泰國中校長沈炳煌,兩人堅不承認收賄被收押,後各以一百萬元交保,侯全利交保不到兩天,就因腦溢血過世,沈炳煌交保後也跌倒意外過世,兩人都是辦學備受肯定的校長,沈校長夫人也於隔年抑鬱而終。歐克負責人李慕柔先生陳有財因此自殺,此案已葬送四條人命,令人難過。
他說,部分校長自首認罪全判一年半至一年十月並獲緩刑,堅持沒拿錢並提供證據的,卻為七萬、十萬被重判。
依照教育人員條例及教師法,停、撤職是主管機關權利,但須在判刑定案後,此案卻在收押後馬上撤職,起訴馬上停職,市府違法引用免職條例,造成原在職的三十八位校長沒工作,受到「人權迫害」。
檢方起訴後,所有涉案被告校長只能領取本俸半薪約兩萬餘元,難以維持家計,只好另謀生計,據友人轉述,有人開小吃店、有人擔任導遊,比起以前有天壤之別,想到就掉眼淚。
新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黃美如說,處理弊案涉案人員的停職及懲戒,均依「國民教育法」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法」及「公務人員懲戒法」規定實施,相關人員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,亦被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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